根據《國務院關于修改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管理條例〉的決定》(國務院令第682號),以及環保部《關于發布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〉的公告》(國環規環評[2017]4號)等文件要求,對倫特儀表(浙江)有限公司 年產 15 萬臺溫度傳感器和 3000 臺中子 探測器建設項目 (階段性)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情況進行公示,以接受公眾的監督。
項目名稱:倫特儀表(浙江)有限公司 年產 15 萬臺溫度傳感器和 3000 臺中子 探測器建設項目 (階段性)
建設單位:倫特儀表(浙江)有限公司
建設地點:浙江省嘉興市浙江省嘉興市平湖市鐘埭街道興禾路 666 號(平 湖市經濟技術開發區五洲路東側、興禾路北側)
公示時間:2025年3月28日~2025年4月25日(20個工作日)
驗收意見(倫特儀表(浙江)有限公司)
(倫特儀表(浙江)有限公司)自主驗收